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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的形式 = 内容?

发布时间:2018/5/9 浏览量:2276 分享到:

最近,在《书法导报》上读到有关书法的内容和形式方面的文章。因有不同的看法,所以提出了“书法的形式=内容?”的质疑。

2011年2月,在北京的北沙滩,中国书协举办了“原创、艺术、诗意、人本——沈鹏书法艺术学术研讨会”,有人在座谈会上发言,引用沈鹏先生的“书法是纯形式的,它的形式即内容”的话,借题发挥。于是,中国书法界有了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(1)的论断。

咋一听来,此话富有哲理,仔细寻思,却发现这个观点不妥当。

为了确切理解沈鹏先生的原意和背景,特地找来了沈鹏先生的原作《书法,在比较中索解》反复阅读,发现沈鹏先生完整的原话是:“书法的形式可说即书法的全部。但按照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,在任何情况下,没有无内容的形式,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。书法的“形式”也是有内容的。”(2)

形式与内容属于哲学的范畴。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形式和内容。内容决定形式,形式又影响内容的存在和发展,这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,书法当然不可能例外。

具体的事物有着具体的形式和内容。这是事物的特殊性。中国书法作为一门独特的艺术,有着其特殊的形式和内容。说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,将书法的形式等同于内容,这就混淆了书法的形式与内容的区别。

书法的形式是什么?用中国的毛笔和墨汁书写的汉字,就是书法的形式,简称为“书”。书法的内容是什么?是“法”,是各种书体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还有运笔、用墨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神韵和意境。

篆、隶、楷、行、草,都有着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构成了其特殊的书法内容。在篆书中,甲骨文、钟鼎文、石鼓文、小篆各有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形成了其特殊的篆书内容。在隶书中,秦隶与汉隶各有着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形成了其特殊的隶书内容。在楷书中,虞世南、欧阳询、褚遂良、颜鲁公、柳公权各有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形成了所谓的“欧体”、“颜体”、“柳体”等等,即形成了其特殊的楷书内容。在行书中,王羲之、米南宫、苏东坡、黄山谷、蔡襄各有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形成了其特殊的行书内容。在草书中,章草、独草、大草各有着其特殊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形成了其特殊的草书内容。还有许多丰富的书法内容,不胜枚举。如此精彩纷呈的书法内容,它们有着共同的形式,即用笔墨书写的汉字。如此丰富的书法内容,是书法形式所能等同的吗?

无容置疑,书法的内容都是通过书法的形式来表现的。数千年中华民族书法发展的历史证明,笔墨和汉字是中国书法内容的基本形式。如果没有笔墨,如果没有汉字,书法的内容不可能有如此精彩的表达,笔法、结构和章法也不可能产生如此丰富的内涵,书法的韵味和意境更无从产生。所以,我们可以说“笔墨书写的汉字”是中国书法的基本形式。

倘若,你不用毛笔来写汉字,如何?人们会很直观地说:你写的是“钢笔字”、“铅笔字”,或是“美术字”,甚至是“打印字”、“铅印字”、电脑中的“宋体字”等等,人们不会以为那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书法,最多冠以“硬笔书法”之名,因为那些汉字没有使用中国书法的基本工具——毛笔和墨汁。或许,有人会质疑:童星录的小楷被商务印书馆用作铅字模板,任政的行楷被电脑用作中文字体,算不算书法?童星录的小楷原迹与任政的行楷原迹当然是书法,因为这里不仅有书法的形式——笔墨和汉字,还有书法的内容——楷书、行书的笔法和结字。至于书法原迹用作打印的工具或印刷的字模,那就是书法的衍生物,它的功用就是字模。

倘若,你用笔墨涂鸦(即不写汉字),这将如何?你用笔墨涂鸦成一般人看不懂的“汉字”,又将如何?人们或许会很直观地说:那画的是什么?“抽象画”?“印象画”?“丑书”? 如果没有了汉字,在日本,有人用假名替代汉字,那就是“书道”。在韩国,有人用发音符号替代汉字,那就是“书艺”。凡此种种,无一不是在说明,中国书法有它既定的形式,中国书法离不开中国的汉字,也离不开中国的笔墨。离开了汉字,离开了笔墨,中国书法的内容就无法表达。

形式是不可能等同于内容的。书法的内容是“法”,是各种字体所形成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。有人在创新所谓“自己风格”的时候,无视千百年来所形成的优秀的书法传统,说什么“技法不是书法”,肆意用笔墨涂鸦成种种难以辨认的汉字,大谈什么“黑白关系”,大谈什“韵味”、“意境”、“节奏感”等等。当涂鸦的形式如此荒唐地代替笔法、结构、章法的时候,满目的书法几乎变成了“杂技”,创新变成了玩耍,美妙的艺术变成了野蛮的丑陋。这就是说,当中国书法的形式脱离了书法的内容之后,书法的形式竟变得如此空洞,如此丑陋,如此荒唐了。简而言之,书法的形式,如果没了书法的内容,书法也就不成为艺术了。

倘若把书法的内容归纳为“时空分割、点画组合、时间运动、节奏演绎、黑色分布、对比关系”等等,又将如何?这是对书法内容的抽象概括。任何抽象的描述,如果是针对事物的本质,即针对事物特殊性的概括,那就是科学的定义。如果不是,那就是伪命题。而上述的抽象概念,并没有概括出书法的本质内容,因为上述的抽象描述,同样也可以认为是在讲国画,因为国画也有“时空分割、点画组合、时间运动、节奏演绎、黑色分布、对比关系”,也可以认为是素描,或者速写等等。书法的内容是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所有“时空分割、点画组合、时间运动、节奏演绎、黑色分布、对比关系”都要建筑在这个特殊的本质的内涵基础之上,才有实际的意义。所谓“线条的长短粗细、笔画的方圆藏露”,离开了笔法,离开了汉字的结构,岂不是变成了空中楼阁?所谓“造型的正侧大小、墨色的浓淡枯湿”,离开了结构,离开了具体的汉字,岂不是变成了天方夜谭?所谓“时空分割、点画组合、黑色分布、对比关系”,离开了书法特有的内容岂不成了乌托邦?

所有章法的疏密虚实,都是建筑在笔法、结构基础上的整体效果,是整体和局部之间的关系,疏密的效果是通过笔画、结字的组合之“实”来映衬空白之“虚”的,即以黑衬白,以实带虚。现代丑书的一个共同特点,就是鄙视传统,高谈阔论“创新”,装腔作势吓人,强调形式,阉割内容。他们体会到黑白之间的艺术魅力,但是,他们脱离了笔法、结构和章法的实践去抽象地谈黑说白,使得一个上升到理论高度的命题脱离了书法的实际,这是他们走入丑书魔道的认识论上的原因。

书法作品有文字及其文字所表达的内容,这与书法内容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。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,文字内容是描述少长咸集、流觞曲水的修稧之事,书法内容是王羲之行书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;王羲之的《十七帖》,文字内容是信札往来,嘘寒问暖,书法内容是王羲之独草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;同样,颜鲁公的《祭侄稿》,文字的内容是对侄子忠勇的怀念和对奸敌的愤怒,书法内容是颜体行书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;怀素《自叙帖》,文字内容是怀素对自己生平喜好的叙述,书法内容是怀素狂草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。有谁会把文字的内容和书法的内容相混淆呢?很少。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事。

书法内容如果仅仅讲那些规范化的、经过抽象之后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显然是不够的。因为在实际的书法实践中,在不同环境、不同心境之下的运笔、运墨所表达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,会产生难以表述的演变过程,譬如,运笔有快慢重轻,运墨有枯湿浓淡,加上笔法的粗细方圆、结字的松紧正侧,章法的疏密黑白,以及笔画之间的呼应,字与字之间的顾盼,行与行之间的协调,这些都是在笔法、结构和章法基础上滋生出来的各种艺术情感和艺术神韵,会给每个读者带来美的享受,引起读者各种联想。柳宗元说过“美不自美,因人而彰” ,就是说,艺术的意境,是需要经过欣赏者的阅读、理解、领悟之后才会彰显出来,这个过程因人而异,这个过程会持续不断,所谓“越看越有味道”,所谓“字有限而意无穷”,就是描绘欣赏者在不断深化的领悟之中,为获得自己的体会而感到的欢愉和情趣。

自古以来,人们对书法作品的意境,有着许多的描述,记录着他们的感受和联想。譬如,论及王羲之,称其笔势“飘若浮云,矫若惊龙”;“烟霏露结,凤翥龙蟠”。说起王献之,则有“字势疏瘦,如隆冬之枯树”;“笔踪拘束,若严家之饿隶”。对父子两人,一褒一贬,天壤之别。欧阳询之书,古有“金刚怒目,力士挥拳”,“森森然若武库矛戟” 之喻,有“风神严于智永,润色寡于虞世南”之评。鲁公忠烈之士,道德君子,赞美其字“点如坠石,画如夏云,钩如屈金,戈如发弩”。米南宫历来有“刷字”之称,有着“风樯阵马,沉著痛快”之誉,“丰腴跌宕,天真烂漫”之赞。这些评语,无一不是对作品意境的感受,因为书法作品之美而引起读者的种种联想。还有“担夫争道”、“惊蛇入草”、“ 孙公娘舞剑”、“孤蓬自振”、“夏日阵云”、“千岁枯藤”等等术语,无一不在述说读者的感受。读者对作品的感受,就是作品的意境,作品的情感。作品的情感和意境都是通过书写时特有的笔法、结构和章法抒发出来的,是“美不自美,因人而彰”的结果。情感、意境是虚,笔法、结构和章法是实,无实则无虚,虚自实出,实因虚彰,实有限而虚无限。虚实结合,相得益彰,组成了中国博大精深的书法的意境,这是比笔法、结构、章法基础上产生的更为丰富的书法内容。

综上所述,书法的形式和内容是有区别的,使用笔墨书写汉字是中国书法的基本形式,各种书体的笔法、结构、章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书法意境,构成了极为丰富多彩的书法内容。书法的形式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等于书法内容的。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的表述,既违反了唯物辩证法的一般原理,也不符合中国书法的实际情况。

(1)《原创、艺术、诗意、人本——沈鹏书法艺术学术研讨会文集》88页 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年版

(2)《书法,在比较中索解》 摘自《原创、艺术、诗意、人本——沈鹏书法艺术学术研讨会文集》316页 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年版

作者:许思豪| 生于1955年,上海人。著名书法家,自1965年拜著名书法家李天马为师,于1982年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上海分会,1994年为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艺术委员会会员。现为上海书法家协会理事 、上海书法家协会篆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海上兰亭书法院副院长、上海海派书画研究会副会长、上海笔墨博物馆馆长、中国文房四宝协会名誉副会长。曾主编出版《李天马书法集》,出版专著《金文拾贝》、《草书纵横》、《章草传薪》、《章草概论》。作品被人民画报书画院、中国大风堂艺术研究院收藏。曾担任上海工艺美术研究所所长、上海工艺美术总公司总经理、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、上海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会长、中国宝玉石协会副会长。